对照国家联防联控机制划定风险等级标准,目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街道办事处香中社区古香街12号,大庆路街道办事处电塔小区101栋7单元,和平路街道办事处风华社区石化小区9栋6单元、上东社区万象上东小区E栋2单元由低风险调升为中风险,哈尔滨市 1 个行政区存在中风险区。
为加强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来如返如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防控措施:
一.落实市民自主申报和社区排查工作。1月1日以来到过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来如返如的所有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主动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工作。各镇(区、街道)、各单位应对以上人员加强排查,规范做好后续医学管理及排查信息日报等工作。
二.自1月15日起,对1月1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街道办事处香中社区古香街12号,大庆路街道办事处电塔小区101栋7单元,和平路街道办事处风华社区石化小区9栋6单元、上东社区万象上东小区E栋2单元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落实14天(自离开该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7天的集中健康检测、7天的居家健康检测,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三.即日起,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如返如人员,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社区、单位信息登记和健康管理,如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及时接受核酸检测(检测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裙楼一楼;检测时间: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不休),并居家等待检测结果,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有序流动。
四.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如需前往应做好个人防护,返如后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单位报告,按照我市防控规定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车站、码头、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
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