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精准、规范、有序做好对外来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01、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病例有轨迹交叉或者健康码异常(黄色或红色)的“三类”来沛返沛人员,落实“14+7”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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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对14天内来自有疫情的县区(包括有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及虽未划定中高风险等级但有检测阳性报告的地区,直辖市除外)的来沛返沛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离开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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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对14天内来自有疫情的县区所在设区市(包括有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及虽未划定中高风险等级但有检测阳性报告的地区,直辖市为区)其它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沛人员,对于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相应的健康码)的,现场采集核酸检测样本后可以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证明的,要进行核酸检测并在检测阴性后可有序流动;对相关人员进行7天健康监测,并在进入我县3天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
04、对其他外省低风险地区的来沛返沛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备,开展1次核酸检测。
05、未尽事宜,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执行。
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6-89866688,12345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