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应对新冠疫情,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县多轮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全县辖区内居民(含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其中,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管理期的,由卫健委和属地板块按现行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不参与本次采样检测。
二、采样时间
首轮采样时间为4月15日(星期五)18:30-23:00
三、采样地点
请每位居民按照村(社区)具体通知,按预定时间、预编组别,到指定采样点参加检测。
四、注意事项
1.请全县居民根据村(社区) 统一安排,在工作人员引领下,在规定时间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小批次、不集聚、有组织、高效率。
2.所有被采样人员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行程码”,对于确实无“两码”人员,由本人提前填写并携带“健康承诺书”备查。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3.采样前2小时不进食,采样前半小时不吸烟、饮酒、嚼口香糖。采样时,要听从医护指导,不要用手触碰身前检测台,不要把随身物品放到桌台上,尽量少使用手机,以免发生污染。采样完成后,迅速戴上口罩离开现场,不要随意吐口水,个人垃圾必须投入医疗废弃物收纳箱。
4.本轮检测采用直接扫描身份证的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但父母或子女在身边的,由亲属陪同采样(用父母或者子女的身份证一样可以录入);没有身份证且子女、父母不在身边的,请提前在一张白纸上书写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录入。
5.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请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
6.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不再出具书面报告。
7.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主体要积极服从配合采样工作,允许员工在上班时间按编组计划前往参加核酸检测,不得以旷工、迟到、早退等进行处理。
8.请务必积极配合当地核酸检测工作,确保一人不漏。未及时参加统一核酸检测的居民,将被赋黄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视不同情节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众志成城,同心抗疫,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睢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核酸检测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