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使用规则:
1.使用时间:2月17日-3月18日,消费券有效期30天,到期未使用将作废。
2.适用范围:靖江市域范围内的符合支付宝二维码到店支付要求的商户。
3.用户可以选择使用消费券或者不使用,支付优先使用消费券,消费券为无门槛券,可拆分消费。
二、附则
对因为企业原因,导致符合条件,但前期未能统计进库或身份信息错误等,无法报名的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统计并在2月8日前补报属地审核,后经牵头部门审核后,市商务局负责于2月9日前汇总并对接支付宝公司进行补录和修正;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录和修正的人员,不予补发消费券。
对少数不使用支付宝的外地员工,由企业于2月4日前组织上报名单给属地,2月17日属地审核行程码情况后,予以现金发放。
不接受个人自行申报,一律由企业统一上报属地,2月8日后数据库不再予以补录。
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对通过审核人员泰州号码发放10G流量包。
如在消费券申领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于2月7-9日工作时间咨询相关责任单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