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1日0-18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为加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来连返连人员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市疾控中心将有关事项向广大市民提示如下:
一、9月7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本土相关病例所在社区、单位及其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均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辖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14天(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
二、9月7日以后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及单位报告,主动配合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当地落实7天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配合当地落实中高风险地区来连返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合理安排出行,原则上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设区市。近期如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连后,应主动配合当地落实防控措施。
四、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通过接种疫苗能够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未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尽快到居住地附近接种门诊接种疫苗,早接种、早保护。
五、请广大市民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餐聚会最好控制在10人以内。请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不去人群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尽量缩短在公共场所停留时间。出入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
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