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精准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部分公共场所恢复开放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旅游景区室外场所、公园、室外体育锻炼场所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容量的75%有序开放。
电影院、博物馆、图书馆(书房)、文化馆、茶室、酒吧、美容院、足浴店、保健按摩店、健身房、室内游泳馆、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按照不超过最大承载容量的50%有序开放。
公共浴室、桑拿房、SPA会所、演艺场所、网吧、KTV、室内歌舞场所、棋牌室(麻将馆)、游戏游艺场所、桌游室、剧本杀、密室逃脱等经营场所继续关停。
养老院、精神病院、福利院、护理院等重点场所严格实行封闭管理。
继续严格控制展会、庆典、培训、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能线上不线下。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各项防控举措,超过50人规模的,须向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备。
二、药店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实名购买登记的基础上,可恢复线上线下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如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要立即向所在县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
三、室外公墓现场祭扫实行提前预约、分时限流、有序开放。
四、上述开放场所在恢复营业前必须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按规定设置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
2.做好场所消毒、环境卫生清洁和通风等工作;
3.主动申领本单位场所码,并张贴于醒目位置,设置验码专管员严格督促落实测温、规范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
4.所有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个人防护要求,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五、广大市民进入各类经营场所时,须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保持社交距离,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
六、各公共场所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凡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将采取警告、关停等措施。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