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通办方式
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全市通办税费事项的受理、资料采集流转及文书出具,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全市通办事项的后续管理,并负责非即办类事项的审核、审批及相关流转资料的接收。
全市通办业务中需要使用税务机关印章的,文书出件时根据文书字轨及所列税务机关加盖相应税务机关印章。
注意事项
凡纳税人存在欠税、欠缴社保费、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评估案件未结案等情况,或属纳税信用等级D级企业、非正常户的,应到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不能办理通办事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