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集聚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社区、居民小区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压实防控责任。所有有居民入住的社区、居民小区均须加强疫情防控,按属地、网格化管理要求,社区、居民小区由属地村(居)落实网格化管理。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及居民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
二、主动报告行程。境外、省外以及省内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包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等来洪返洪人员,须提前报备或者抵达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村(居)报告,或提前通过“i淮安”“淮上通”进行报备。
三、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离市,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离开本市的,要尽量减少前往外省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集聚。返洪后要关注行程码、健康码,一旦发现“变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两员”配备。社区、居民小区须配备专职疫情防控监督员、消毒员,加大社区、小区内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督查,规范执行出入口、单元楼道、电梯、按钮等消毒工作。
五、注重宣传引导。在社区、居民小区醒目位置张贴返乡报备联系告示,通过电子屏、应急广播、微信群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政策宣传,增强居民防控意识,减少聚集、流动,自觉做好自我防护。
六、严控集聚活动。严禁社区、居民小区内举行喜庆性质的人群集聚活动,在社区、居民小区内办丧事须向属地村(居)报备参加人员、起止时间,人员规模不得超过50人,参加人员名单应报村(居)查验并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属地村(居)应派专人现场指导防控措施落实。
七、强化应急准备。社区、居民小区管理者或物业公司要储备消毒液、口罩、手消等防疫物资,完善突发疫情核酸检测、物资保供、垃圾清运等方案,熟悉核酸采样流程,建立居民台帐,并督促完成核酸采样预登记。
八、及时接种疫苗。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满半年的,要及时接种“加强针”,接种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做好防护(戴口罩、扫健康码等)的前提下前往就近接种点开展接种,避免扎堆。 洪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