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从2021年3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工作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办理,实行“个人申请、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局确认”。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和赡(扶、抚)养义务人居民身份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填写申请表,声明家庭收入、财产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救助申请将在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最多可延长至50个工作日。(不包含5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
【拓展内容】
低保的含义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