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指标体系(2022年最新版)
包括:
1.宁波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指标体系(共性指标)
2.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指标体系(个性指标)(2022年版)
3.北仑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积分标准(2022年版)
附件1:宁波市流动人口量化积分指标体系(共性指标)
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审核部门 | 审核形式 | 所需证明资料 |
基础 项目(100分) | 年龄 (5分) | 年龄在16周岁(含)至50周岁(含)区间的,得5分; 年龄在51周岁(含)至60周岁(含)区间的,得2分。 | 各区县(市)公安部门 | 系统自动评分 | 居民身份证 |
持证居住 (30分) | 《浙江省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累计居住(含持证前)每满1个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 各区县(市)公安部门 | 系统自动评分 | 浙江省居住证 | |
缴纳社保 (30分) | 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每个月得0.25分,最高限30分。 |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 系统自动评分 | ||
文化程度 (10分) | 大专学历得3分; 本科学历得6分;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历及以上得10分。 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 各区县(市)教育局 |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1.2002年前大专毕业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2.2002年后大专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验证原件。 | |
职业技能 (10分) |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得2分; 技术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得4分; 助理级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得6分; 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得8分; 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得10分。 按最高职称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计分,不累加计分。 |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1.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2.涉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和评审表,若在外地取得,还需要提供当地人社部门或职称管理部门文件。 | |
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审核部门 | 审核形式 | 所需证明资料 |
基础 项目(100分) | 就业 (5分) | 在本市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或持有本市工商营业执照或流转土地合同从事农林牧渔生产,连续1年以上的,得5分。 |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市场监督局 农业农村局 | 系统自动评分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1.劳动合同原件; 2.营业执照原件; 3.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
住房 (10分) | 居住在企业集体宿舍的、居住在已列入政府公租房计划的公租房的、居住在合法租赁房屋的,得5分;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商品住宅(含公寓房)的,得10分。 | 各区县(市)公安部门、 住建局、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 系统自动评分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1.企业出具与申请人(配偶)居住证地址一致的集体宿舍证明原件(承租人为配偶,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 2.已备案的租房协议原件(承租人为配偶,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在配偶、子女名下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 |
加分 项目(50分) | 紧缺岗位 (5分) | 符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紧缺公众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中相关岗位的从业人员,得5分。 |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相关专业高级工以上技能证书。 |
投资纳税 (5分) | 在本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得0.5分,最高限5分; 在本市从事经营活动实际缴纳税收总额乘以投资比例后的金额,每1万元得0.5分,最高限5分。 可累加计分,最高限5分。 | 各区县(市)税务部门 |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1.个税完税证明; 2.个体户负责人或企业投资人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 |
带动就业 (5分) | 在本市创业,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带动就业1人的,得0.5分。最高限5分。 |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 系统自动评分 | 营业执照副本 | |
类别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审核部门 | 审核形式 | 所需证明资料 |
加分 项目(50分) | 发明创造 (5分) | 在本市获得有效发明专利的原始发明人(排名前二位),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分别得5分、3分、1分,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得5分。最高限5分。 |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局、 科技局 |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专利证书原件、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原件 |
表彰奖励(10分) | 在本市获得各级党政部门、群团(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颁发的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区县(市)级分别得10分、8分、5分、3分。最高限10分。 | 各区县(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 |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原件 | |
参与公益(10分) | 在宁波WE志愿平台(网址:www.nbzyz.org)或“省志愿汇”或全国志愿服务信息注册并服务满24小时后,每增加5小时得0.1分,最高限10分。 | 各区县(市)团委、 文明办 |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服务时间证明材料 | |
无偿献血 (5分) | 在本市参加无偿献血,献全血每100毫升得0.5分,献血小板每1次得1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5分。 |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 |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献血证 | |
无偿捐献 (5分) | 在本市登记成为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角膜、遗体捐献志愿者,各得0.5分;在本市捐献造血干细胞,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得5分;在本市捐献人体器官、遗体、角膜,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得5分。可累加计分,最高限5分。 | 各区县(市)红十字会 | 依证明资料 审核评分 | 1.志愿者证书; 2.造血干细胞捐献荣誉证书、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卡或捐献证书; 3.结婚证、户口本或直系亲属证明。 | |
扣分 冻结 项目 | 违法失信 | 近3年内申请人因行政处罚或失信行为被列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违法犯罪情形除外),每项(次)扣5分。 | 各区县(市)发改局 | 人工核查评分 | 无需提供资料 |
违法犯罪 | 近3年内申请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10分;近3年内申请人受到刑事处罚的,每次扣30分;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和参与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实施积分冻结,冻结期为2年。 | 各区县(市)公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