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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海曙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通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4 00:29:01
The Beginning

  12月7日海曙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通告

  海曙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最新通告

  为严格落实I级应急响应要求,坚决做好我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主动报备行程

  从11月22日起有镇海旅居史的人员请尽快扫“返曙码”进行登记,或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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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必要不外出

  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必须出行,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严控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停止线下大规模集聚性会议活动。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落实防控措施。全区所有宗教、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开放,停止一切聚集性宗教活动。积极响应移风易俗要求,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堂食按人员间距一米以上单向就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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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重点场所管控

  暂时关停全区所有景区、网吧、棋牌室、娱乐场所(包括KTV、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场所)、演出场所、养生和健身场所、电影院、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封闭管理养老院、监所等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主体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督促员工及进入人员佩戴口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进入住宅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落实重点人群监测

  除定点医疗机构外,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诊所、药店等暂时停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等药品,并劝导药品使用人员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加强个人健康监测

  请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文明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味(嗅)觉减退等症状,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宁波市海曙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政策来源:海曙发布

THE END

TAG:疫情  防控  场所  人员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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