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波市来苍返苍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2021年45号)
12月6日,宁波市镇海区报告3例本土新冠阳性病例。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切实做好宁波市来苍返苍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宁波市来苍返苍人员主动报告
近期有宁波市镇海区旅居史人员请暂缓来苍返苍,11月22日以来有在宁波市旅居史的来苍返苍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学校)或所住宾馆报告,或登录申报系统主动申报(微信扫下方的二维码),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1.有11月22日以来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临江小区、宁波阿尔卑斯电子厂区及员工宿舍区域来苍返苍人员,须配合做好“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 的健康管理措施。
2.有11月22日以来宁波市镇海区旅居史(蛟川街道临江小区、宁波阿尔卑斯电子厂区及员工宿舍区域除外)的来苍返苍人员,落实“2+14”即要提供抵苍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落实14天日常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
3.有11月22日以来宁波市(镇海区除外)旅居史的来苍返苍人员须提供抵苍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阴性证明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情况下,立即前往县核酸采样点(县工人文化宫)接受核酸检测。
4.请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申报系统二维码▼
二、开展重点人员全面排查
各党政机关、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等要全面排摸掌握本单位工作和学习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是否曾到上述地区情况,并按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各乡镇、社区(村居)要对上述地区来苍返苍人员,立即开展“地毯式扫楼”大排查。各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要主动排查上述地区来苍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
三、加强人员出行管理
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和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返苍前要主动联系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居),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苍,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四、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尤其3-11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人要尽快完成疫苗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五、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请广大市民要正确做好个人防护,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时,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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