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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临海本地人就业补助对象(临海疫情政策)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26 07:56:40
The Beginning

  疫情期间临海本地人就业补助对象(附补助金额)

  1、临海市户籍的居民初次在本市企业上岗就业(上年度未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劳动年龄段人员;

  实习见习人员并只参加工伤保险的除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2、职业技术学校本年度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在我市企业就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3、列入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居民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企业应优先录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履行劳动合同3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500元。

  注:执行期从发布之日起到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三个月内。

  

THE END

TAG: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  个月  我市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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