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反弹,保障我院就诊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有效阻止院内感染发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现将我院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门急诊就诊须知:
1、来院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测和询问,在入口处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和包括流行病学史在内的预检分诊。
2、患者及陪同人员需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疫情方面的专项流行病学史询问。
3、在挂号、缴费、使用自助机、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处,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以上社交距离。
4、医院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根据叫号有序进入诊室。
二、住院患者就诊须知:
1、病区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所有患者住院期间无故不得离开病房,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
2、住院前,患者及陪护人员(限1人)必须从我院或当地医院做核酸检测(1周内有效);为方便就医,对于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及陪护人员可持1周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住院(不再于门诊验血常规和胸片)。
3、患者住院期间,只允许一名固定陪护人员凭《陪护证》陪护患者及出入病区。陪护人员需配合医院的相关监测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吸烟、不串访、不聚集等。(如需更换陪护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更换。)
4、病区医务人员对陪护人员进行每天2次的体温监测并记录,如遇体温异常,需停止陪护并到发热门诊就诊,医务人员追踪检查结果。
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进行筛查。
①发热(体温≧37.2℃)和/或呼吸道症状者。
②14天内有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或病例报告社区旅行或居住史。
③14天内接触疫情高发国家、地区或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④14天内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
⑤聚集性发病(2周内小范围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家属安全,严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集聚避免交叉感染,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与理解!
唐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