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群众自发性聚集活动的提示性通告
1.广大居民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少办”,尽量不举办不必要的聚集活动,确需举办的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举办聚餐、聚会等聚集活动不超过10人。举办人应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不得邀请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身体异常症状者参加,所有参加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相关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如实报告、报备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
2.广大群众个人自行举办聚集活动,须提前向属地村委会、网格单位和工作单位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数量),村委会、乡镇、网格单位和单位须明确提出疫情防控要求,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及时劝导,对不配合疫情管控等相关规定的,上报属地防疫办处理。同时聚集活动承接方要落实主体责任,也须提前向属地村委会、单位进行活动报备。
3.按照“喜事缓办”的要求,尽量缓办,确需举办的应尽量控制参加人数,举办红事要提前一个月向村、网格、单位报备,经审批后方可举办,规模一律从简,提倡参加人数不超过10人。按照“丧事简办”的要求,要严格落实报备制度,亲人去世操办葬礼要及时向村、网格、工作单位报备,提倡参加人数不超过10人。红事、白事四个“一律”不得参加:邢台市域外人员(14天内有邢台市域外旅居史人员)一律不得参加;邢台市域内有确诊病例地区返回人员一律不得参加;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腹泻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参加。参与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扎堆,做好相关场所的预防性消毒,谨慎采购、加工和使用冷链食品,倡导公勺公筷。活动举办人以及宾馆、酒店、餐饮、殡葬等聚集活动承接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防疫经理负责制”,对参加人员如实登记,严格落实戴口罩、量体温、扫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安全距离、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做好防疫物资准备。
4.广大居民要坚持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停留时间,杜绝聚众娱乐等活动,特别是停止一切棋牌类活动,牢记“扬州棋牌室”“昌平夫妇带病打牌”沉痛教训,切莫因自己一时“舒服”“痛快”,引发交叉感染风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戴口罩、扫码、测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用公筷、公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不给疫情传播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