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都需要参保吗?
按照全民参保的要求,符合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均应参保。
2.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同时按照要求长期护理险按照5元每人一起征缴。
3.邢台市城乡居民参保该怎样缴费呢?
参保居民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进行代扣代缴,也可通过关注税河北税务、邢台市医疗保障局的微信公众号或到税务部门指定窗口等方式进行缴费。
4.首次参保居民如何参保?
新参保居民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参保手续,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信息推送到税务部门后,再按税务部门要求进行缴费。
5.新生儿参保应注意什么?
2021年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待遇享受到2021年12月31日。如2021年出生的新生儿不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直接办理2022年参保的,将无法补办2021年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及享受待遇。
6.2022年城乡居民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待遇?
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居民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待遇。补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居民自税务部门费款上解之日起享受待遇。
7.对于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信息的人员,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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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无法查询到人员信息,不能正常缴费的,应持身份证到原参保地居民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信息查询,出现信息错误的应做相应的信息修改,完善后由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向税务部门进行推送,税务部门完成人员添加后再进行缴费。确实无法查询到之前的参保信息的,需要到医保部门进行人员新增处理。
8.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住院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是多少?
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省内无异地”政策,全面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住院起付线:省内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正常备案省外医疗机构2500元。
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省内一级医疗机构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0%,三级医疗机构为65%;正常备案跨省转外医疗机构为5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15万元。
省外就医未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的执行起付线3000元、40%的报销比例。
9.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普通门诊(即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
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报销比例为80%,门诊统筹年封顶线为400元,其中村级最高支付限额为70元。家庭成员之间不可共用。
10.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申报?
参保居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或者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平台→个人网厅(手机号码注册)→门慢门特申报,进行门诊慢性病申报。
鉴定合格后,在市域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及省内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医院门诊就诊,即时报销。
11.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特殊慢性病享受什么待遇?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就诊时,属于门诊特殊慢性病范围内的门诊检查、诊疗、用药起付标准4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60%。患多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只扣除一次起付线,以核定的所患病种限额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
12.门诊特殊慢性病具体病种报销限额是多少?
1、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限4500元;2、脑溢血脑梗塞、脑血栓形成限3000元;3、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限2500元;4、慢性中、重度病毒性肝炎限3000元;5、肺结核病限2000元;6、精神病限1000元;7、艾滋病限7000元;8、高血压Ⅲ级高危及以上限3000元;9、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限Ⅱ级以上限3000元;10、冠心病冠脉支架置入术后限3000元;11、老年痴呆症限4000元;12、肾病综合症限2000元;13、重症肌无力限3000元;14、癫痫限3000元;15、肝硬化失代偿期限4000元;16、帕金森氏综合症限10000元;17、系统性红斑狼疮限10000元;18、再生障碍性贫血限10000元;19、恶性肿瘤限10000元;20、血友病限10000元;21、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限10000元;22、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限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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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如何进行生育报销?具体标准是多少?
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标准为:单胎顺产500元,多胎顺产800元,单胎剖腹产2000元,多胎剖腹产2500元。
14.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门诊诊察费可以报销吗?如何报销?
参保缴费人员持社保卡在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支付门诊诊察费。其中中医辩证论治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20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6元;其他门诊诊察费报销标准为:执行省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4元,执行市级收费标准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元。
15.大病保险保障时限为多久?
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当年参保的城乡居民,保障时限为一个自然年度。
16.2022年邢台市城乡居民正常参保后,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什么?
普通参保人口。邢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万元,封顶线为每人每年50万元。按以下比例分段支付,各段支付比例为: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含)赔付60%;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赔付65%;20万元以上至封顶线赔付70%。
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起付线和封顶线。医疗保障扶贫政策有调整的,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17.城乡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政策是怎样的?
城乡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已享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者除外),可在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申请“两病”门诊待遇,责任医师认定通过后可纳入“两病”保障范围。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
18.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如何办理备案?
通过微信公众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邢台市医疗保障局”-业务办理-河北智慧医保-注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办理备案,实现出院即报。备案日期需填写住院当天或提前几日均可。因特殊原因未实现出院即报,回参保地报销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全部费用,出院结算后,于30日内持报销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城乡居民政策咨询电话:市局医保中心3690050
信息系统问题咨询电话:市局信息办 262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