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西环路北段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0〕41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党湾社区、杨冢社区2个社区集体土地8.5149公顷,其中农用地3.2921公顷(耕地2.2928公顷、果园0.7073公顷、林地0.0497公顷、其他农用地0.2423公顷)、建设用地5.2228公顷;使用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0.0131公顷。以上共计8.528公顷,拟作为洛阳市西环路北段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邙岭大道,西至杨冢社区村庄用地、果园,南至邙岭大道,北至杨冢社区村庄用地;
地块2:东至邙岭大道、西至邙岭大道、南至杨冢社区公路用地、北至邙岭大道;
地块3:东至杨冢社区城市用地、西至杨冢社区城市用地、南至邙岭大道、北至邙岭大道;
地块4:东至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铁路用地、西至邙岭大道、南至杨冢社区公路用地、北至邙岭大道;
地块5:东至国有存量建设用地、西至杨冢社区城市用地、南至杨冢社区城市用地、北至邙岭大道;
地块6:东至邙岭大道,西至党湾社区村庄用地、水浇地,南至邙岭大道,北至党湾社区村庄用地;
地块7:东至党湾社区村庄用地、水浇地,西至邙岭大道,南至党湾社区村庄用地,北至陇海铁路用地界。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党湾社区集体土地6.8044公顷,其中农用地2.7776公顷(耕地2.2302公顷、果园0.2652公顷、林地0.0497公顷、其他农用地0.2325公顷)、建设用地4.0268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杨冢社区集体土地1.7105公顷,其中农用地0.5145公顷(耕地0.0626公顷、果园0.44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8公顷)、建设用地1.196公顷;
西工区政府拟组织红山街道办事处、西工区住建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西工区政府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和红山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