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汉宫路西延(西工段)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0〕42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圪垱头村等4个村(社区)集体土地13.6501公顷,其中农用地13.4299公顷(耕地7.6305公顷、果园1.5272公顷、林地3.6506公顷,其他农用地0.6216公顷)、建设用地0.2202公顷;转用并使用洛阳市水利局国有未利用地0.329公顷。以上共计13.9791公顷,拟作为洛阳市汉宫路西延(西工段)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西南环城高速、西至西工区行政界、南至圪垱头村水浇地、北至圪垱头村水浇地;
地块2:东至西南环城高速、西至圪垱头村水浇地、南至圪垱头村水浇地、北至圪垱头村水浇地;
地块3:东至史家湾村水浇地、果园,西至圪垱头村水浇地、果园,南至圪垱头村水浇地,北至史家湾村水浇地、果园;
地块4:东至党湾社区水浇地,西至圪垱头村水浇地、史家湾村果园,南至史家湾村果园、水浇地、其他林地、党湾社区水浇地,北至党湾社区水浇地、杨冢社区旱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党湾社区集体土地4.3428公顷,其中农用地4.3426公顷(耕地2.3303公顷、林地1.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223公顷)、建设用地0.000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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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圪垱村集体土地4.9435公顷,其中农用地4.8871公顷(耕地4.2436公顷、果园0.002公顷、林地0.1965公顷、其他农用地0.445公顷)、建设用地0.0564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史家湾村集体土地3.315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5568公顷、园地1.5252公顷、林地1.1283公顷、其他农用地0.1052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杨冢社区集体土地1.0483公顷,其中农用地0.8847公顷(耕地0.4998公顷、林地0.3358公顷、其他农用地0.0491公顷)、建设用地0.1636公顷。
西工区政府拟组织红山街道办事处、西工区住建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西工区政府拟召集区信访局、区住建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红山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