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海县4月13日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市防指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的整体形势,为确保全县无传染源风险,保障全域顺利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县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保障性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4月13日。具体采样时间以各镇、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对象
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所有在岛人员。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信息以各镇、村(社区)通知为准。
四、有关要求
1.请广大居民按照镇、村(社区)通知要求和安排,携带手机、身份证或户口本、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批、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地点进行采样。老人、孩子在采样时可利用辽事通健康码“代人展码”功能帮助。
2.各镇要保证人员不聚集,严格人员防护,严格规范医疗垃圾处理,按照要求及时转运样本,不达标的采样点一律不允许启用。各镇、村(社区)要逐户通知,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增派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严格做好防护,参与维护现场秩序、信息采集和指导辽事通码操作,确保采集信息快速、无误。
3.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公示核酸检测须知。村(社区)等要利用喇叭、微信等方式,将“提前准备好身份证、辽事通展码3分钟内有效和代人展码事宜、保持2米距离、避免聚集交谈,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等要求进行宣传提示。
4.采集人员采集信息要做到完整有效,特别是手机“死机”或出现黑屏时一定要核查信息是否已录入,避免信息丢失无法定位查询造成严重后果。
五、特别强调
1.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等人员采样人员要入户采样,居民楼栋设有公共电梯的,在消毒后可供采样人员使用。
2.请广大居民牢记“风险就在身边”,务必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居民采样时要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务必保持1米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坚决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3.广大居民要提高疫情防控责任和意识,积极主动配合参加核酸检测,凡是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等后果的以及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居民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大力支持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长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