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病人的管理,决定自2月11日起,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村民)销售治疗发热的药品。凡是有发热症状的市民(村民)请尽快到医院就诊。药店若发现有购买治疗发热药品的人员,应立即劝导其到医院就诊。(此通知仅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南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谷城县
为切实加强药品零售市场监管,严防发热、咳嗽病人漏管失控,现就全县零售药店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发布如下命令:
一、自2020年2月11日0时起,全县城乡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并建立其他药品销售登记台账。
二、全县城乡居民若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当第一时间如实向村(社区)或所属单位报告,并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诊疗,应当隔离医学观察的及时转送隔离留观。
三、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令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依法从重处理。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令行为。
四、欢迎广大居民检举揭发违令销售药店或违令在零售药店购买禁售药品的人员,检举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表扬奖励。
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宜城市
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月10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及诊所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凡是具有这些症状的市民请尽快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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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老河口市
为进一步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决定自2月11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
有上述症状的市民请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告知所在村(社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将对全市各零售药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枣阳市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热、咳嗽病人漏管失控,现就全市零售药店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通告如下:
一、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 0 时起,全市城乡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居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并建立其他药品销售登记台账。
二、全市城乡居民若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应当第一时间如实向村(社区)或所属单位报告,并主动到就近医疗机构诊疗,应当隔离医学观察的及时转送隔离留观。
三、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零售药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依法从重处理。各镇(办、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制止零售药店销售治疗发热、咳嗽药品行为。
举报电话:市市场监管局 0710-6312203
市卫生健康局 0710-6312696
枣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