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疾控中心12月23日紧急提醒
1、主动报备行程
对11月28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咸阳市旅居史,12月1日以来有浙江绍兴市旅居史, 12月4日以来有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旅居史,12月5日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旅居史,12 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旅居史人员,以及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地区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达到或途径的城市名称标有 “*”星号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当地做好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如有刻意隐瞒、谎报行程、不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健康排查等行为,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合理安排出行
建议市民及时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域调整变化,如非必须,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3、严格健康查验外省入湘人员均需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从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省份漫出的入湘人员,均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湘后24小时内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4、做好重点场所防控医院、宾馆、酒店、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影院、网吧等人员聚集的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验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刚性措施,规范做好“红”“黄”码及发热人员的临时管控和上报,不戴口罩人员拒绝进入。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防疫指导和督查;属地社区(村)要强化网格管理,广泛深入开展风险人员排查,对在主动报告、信息核查中发现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确诊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相应管控及健康监测措施
5、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从外地返湘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做好个人防护
请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做好家庭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尽量避免到室内密闭场所,减少聚集,不扎堆。到公共场所时请保持一米社交距离,主动配合测温、扫码等防疫措施。购买冷链食品时要去正规超市或市场,戴好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尽量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储存加工时,遵循“生熟分开”原则,接触后及时洗手。坚持“人物同防”。冬季气温低,新冠病毒存活时间更长,非必需不从境外高风险地区邮购商品,谨慎邮购国内有本土聚集性疫情城市的商品。查收来自境外、内蒙古满洲里市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货物时,戴一次性手套,先用75%的酒精或含氯消毒液等擦拭消毒,但切勿大面积喷洒;拆完快递后洗手。
7、积极接种疫苗
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