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关于依法严处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虚假消息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各项措施,压实压牢“四方”责任,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机制要求,现就依法严处以下故意逃避防疫查验和散布虚假消息等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借用、伪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买卖他人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报告等证明的,借用或者使用他人身份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出入场所等行为的,以及采取其他方式隐瞒活动轨迹等相关信息,逃避防疫查验的。二、以故意调换乘坐车辆、变更驾驶员、改变线路、冲击或绕开防疫卡点等方式,拒不配合或逃避卡点工作人员查验的,以提供车辆、带路等方式帮助他人逃避防疫查验的。
三、来自境外、省内外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者、次密接者和时空伴随者等,不履行向村居和单位主动报告报备义务,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不配合流调溯源和隔离管控的。
四、人员健康码为黄码、红码和星号的,行程码中有重点地区行程的,不按照要求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管控的。五、在集中隔离场所拒不服从工作人员隔离管控要求的,在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毁坏电子门禁,不遵守防疫要求的。
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商场、餐馆、医院、药店、诊所、酒店宾馆、农贸市场等聚集场所的,不按要求配合测温、两码查验,拒不佩戴口罩,拒绝配合健康信息核查和身份登记规定的。
七、棋牌室、麻将馆、网吧、游戏厅、酒吧、KTV、电影院、洗浴中心、养生馆,以及按摩、足疗、推拿、美容等要求暂停开放的相关场所擅自开放、营业或变相经营的。
八、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或者散布和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公众恐慌的。
九、其他拒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凡存在以上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五河县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552-5055162报警电话:110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如实举报上述违法行为。五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