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整治“砂霸”“矿霸”等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砂霸”“矿霸”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采砂、采矿行为,防止矿产资源遭受破坏,保护定南生态环境和绿水青山,对举报“砂霸”“矿霸”涉黑涉恶行为有功人员予以奖励,特公告如下:
一、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采取任何非法手段侵占或破坏矿产资源。凡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均属非法开采行为。
二、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超范围开采、超许可种类开采、破坏性开采等非法开采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受雇佣为非法开采提供劳务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的矿产品及其产生的收益,仍然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依法追缴,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国家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以各种方式参与、纵容或包庇非法开采行为或为非法开采行为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一律移交纪委监委依法依纪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全县人民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非法开采等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积极支持打击“砂霸”“矿霸”,维护全县生态环境安全。举报的非法采砂采矿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以恶势力团伙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5000-10000元;以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10000-50000元;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审查起诉的,每案奖励50000-100000元。
八、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必须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
1.信件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件、快递邮寄的方式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至定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电话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拨打“110”或定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举报电话举报0797-4299019。
3.网络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定南县公安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专用邮箱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行举报,邮箱地址为dnxgajshce@163.com。
4.其他方式举报。通过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直接反映等其他方式进行举报。
十、举报人自接到公安机关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领取奖金;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凭举报人和代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手续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一人举报多起不同案件的,分别奖励;多人分别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案予以奖励,奖励第一举报人,其他举报人酌情予以奖励;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平均分配;同一举报人向多级公安机关举报同一线索的,由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奖励意见,不重复奖励。
定南县公安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