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报名范围:
1.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唐江红旗学校、龙岭中学、龙岭中心小学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
2.第八小学、第十二小学一至六年级;
3.第九中学、第十二中学七至九年级;
4.第七小学六年级、第十一中学九年级。
时间安排:
7月19-28日:学生家长根据生源类别认定办法,报名入口(点此进入)通过支付宝“赣服通”搜索“南康新生入学”应用)登录报名系统,提交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操作。
7月29-30日:各义务教育学校线上对学区生源、政策生源资料进行审核;线下对以下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1.2008年之前的房产证(未换不动产权证);
2.三代同一户口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凭证);
3.本省外市及外省户口簿(以父母房产为入学凭证);
4.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已交房并入住因各种原因暂未办证);
5.与区住房保障中心或扶贫办签订的廉租房(公租房)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租住合同(以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为入学凭证)。
请入学凭证为上述五种情况之一的家长,于7月29-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按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现场确认。
7月31日上午: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线上依次对征拆安置生源、新户籍生源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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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下午-8月1日: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线上依次对经商务工随迁生源、其他生源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8月2-3日:因申请学校学位已满等原因被驳回的符合政策的生源,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变更申请学校等信息,向其他尚有学位的B、C类学校提交申请。
8月4日:统筹安置符合报名政策但未被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线上对变更申请的生源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
8月5-6日:各学校对招生情况进行整理,对预录取学生进行编班,锁定入学招生信息。
8月7日起:家长通过招生系统查阅适龄儿童、少年分班情况。
线下报到注册
8月30日: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唐江红旗学校、龙岭中学、龙岭中心小学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根据线上录取情况,学区生源、新户籍生源持户口簿,其他四类生源持对应入学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预录取学校、班级报到注册;乡镇其它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新生持相应入学材料报到注册。
8月31日:小学二至六年级学生及初中八、九年级学生报到注册。
9月1日:按课表正式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