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复产复工时要严格落实本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留验站等10个场所防控指南和防控公共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南的通知>的通知》(赣市新冠指办字〔2020〕14号)中有关场所和个人防护指南,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
(二)规范企业招工。复工企业原则上只招赣州本地员工,严格控制招外地员工。并合理安排好工人工作时间。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购置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工业园、乡镇(街办)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所在社区报备。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企业要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加强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