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大疫指发〔2022〕37号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临近,人口流动、人群聚集加剧疫情传播风险。为切实有效降低“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风险意识,压实四方责任
1.各地区、各部门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境外和域外疫情防控并重,“人、物、环境”同防,压实“四方责任”,将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二、严控流动风险,非必要不离连
2.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连”。压实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责任,市民确需离连,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返连前,要提前24小时向单位和社区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连后,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查验离连人员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离连和返连未履行报备程序,经大数据排查发现者,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3.倡导市民居家休假、市内及周边游,出行期间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市民要谨慎选择目的地,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出行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外市来连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备,务必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连后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酒店、宾馆要按照“谁接收,谁负责”原则,查验来连人员的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在抵连后24小时内务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酒店宾馆要将预约来连人员名单向所在社区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来连人员酒店宾馆不予登记住宿,就地留观,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避免人群聚集,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
5.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确需组织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对参加人员超过100人的,活动主办单位(或个人)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同时向活动举办地所在的街道报备,街道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6.室内外各类公共场所(含景区)要提前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安排,坚持“限流、预约、错峰”要求,做好测温、卡码查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提示“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7.洗浴中心、KTV、歌舞厅、迪吧厅、麻将馆、棋牌室、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游戏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有序恢复营业。
四、严防境外输入,坚持人物环境同防
8.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国门”到“家门”的全流程“铁桶式”闭环管控,切实做好异地入境来连人员的排查和管理。
9.严格落实冷链从业重点人员集中管理、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后上岗等措施。
10.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强化落实对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货物、境外邮件内外包装及其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加强域外排查,务必做到“四清”
11.严格落实“七合一”排查管控机制(公安大数据、社区网格化排查,住宿场所排查,医疗机构排查,核酸检测机构排查,交通卡口排查,个人主动报备),做好域外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排查和精准管控,重点加强对上海市等域外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货车司机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
12.交通、商务、文旅等部门要做好交通枢纽(航空、铁路、水路、公路等)、酒店、宾馆、出租房、民宿、网吧等场所的域外人员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信息立即向社区(村屯)报备。
13.社区(村)要分类建立人员信息台账,确保分类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务必做到“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情况清)。
六、强化重点人群管理,确保“应检尽检”
14.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大连市重点人群分类及核酸检测频次表》,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其他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假期结束后可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七、履行个人义务,共筑防疫屏障
15.各地区要加大新冠疫苗接种宣传,特别要针对老年人加大宣传力度和组织动员。所有身体健康、患有慢性病但是控制稳定且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老年人都应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16.市民非必要不购买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物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在处理快递物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可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在通风有阳光的地方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拆包取用。
17.市民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18.市民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应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避免自行购药或到诊所诊治。
19.对因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保持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值守
20.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灭疫情。
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