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15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梅岭街道、新塘街道、陈埭镇、池店镇增划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
1. 梅岭街道宝龙金色家园10栋盘龙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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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塘街道沙塘东一区57号及邻近楼栋,沙塘北一区432号及邻近楼栋。
3. 陈埭镇海尾村七一路215号。
4. 陈埭镇庵上村善和路136号、江浦社区泉商悦湖2栋(由管控区升级为封控区)。
5. 池店镇东山村西宅小区5栋(由管控区升级为封控区)。
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1. 梅岭街道宝龙金色家园11栋、12栋。
2. 新塘街道沙塘社区(封控区除外)。
3. 陈埭镇海尾村(封控区除外)。
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每户每2-3天可安排一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村(社区)指定便民服务点采购生活物资,倡导通过快递、外卖等无接触配送。
三、封控管控期间,疫情防控人员、公共服务人员等因工作需要的,凭有效证件(证明)出入封控管控区域。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封控管控区域。
四、广大群众要自觉落实上述分类管理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595-85681229(梅岭街道)、0595-88129907(新塘街道)、0595-85985284(池店镇)、0595-85180143(陈埭镇)。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防控区域的类别、范围、管理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晋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