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集中监管仓名单
关于泉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泉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规定,现就泉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5日零时起,进入我市存储、流通、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我市各地设立的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消毒。
二、进入我市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批批核酸检测阴性和最小密闭外包装件件消毒,并由集中监管仓出具《泉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以下简称《出仓证明》)后方可出仓。
三、经过我市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消毒出仓的,所持《出仓证明》可作为核酸检测、消毒证明在本市流转。
四、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的经营者,须在本工作环节查验出仓证明。无《出仓证明》的,不得存储、运输、加工和销售。
五、2020年12月5日前已经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再次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全规范消毒后,方可销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