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解除部分区域封控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39号)
根据《安徽省新冠病毒关切变异株感染本土疫情应急处置指南(修订版)》(皖疫防办〔2022〕90号)、《关于天长市解除静态管理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等文件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25日6时起,解除以下封控区、管控区相关管控措施:
一、解除封控区名单
1、天发小区3号楼1单元
2、安置三区5号楼1单元、14号楼2单元
3、康宁综合楼2号楼1单元及车库
4、外贸装饰城22号楼南楼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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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同心南苑123栋1单元
6、园林小区北区2号楼2单元
7、丽阳兰庭西门生活超市
二、解除管控区名单
1、天发小区
2、安置三区
3、康宁综合楼
4、外贸装饰城住宅楼
5、同心南苑小区
6、园林小区
根据皖疫防办〔2022〕90号通知规定,封控区、管控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解除封控管控:1.近14天区域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2.区域内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自末次暴露超过14天,核酸检测为阴性;3.解封前2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的解封市指挥部将及时发布通告。
“解封”不等于“解防”。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持续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广大市民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切实增强防疫意识、落实防疫措施、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