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防控提示(4月26日)
随着该项措施的落实,怒江州有可能出现大批上海返乡人员,对我州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影响。为落实“外防输入”各项工作要求,怒江州疾控中心发布以下疫情防控提示:
一、倡导在沪人员近期非必要不返乡。确有必要返乡的,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劝导尽量乘坐飞机和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同时告知本人及其家属必须履行的疫情防控责任。
二、凡14天以来有上海、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来(返)怒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第1、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措施(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凡14天内来自高风险地区“红码”来(返)怒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留观,进行5次核酸检测;凡14天内来自中风险地区“黄码”来(返)怒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第1、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14天集中隔离措施(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三、泸水市为我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14天内有省外及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的人员进入泸水市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近14天从外地来(返)怒人员,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建议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生旅居史,不要自行用药。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凡带*号来(返)怒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后需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第1、7天),由所在村(社区)、单位负责管控和健康监测。无固定居所的进行7天集中留观,开展2次核酸检测(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六、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返怒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七、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八、增强法律意识,配合防控工作。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积极配合各地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依法追究责任。
九、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人群,应尽快接种“加强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