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农村地区坝坝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坝坝宴”传播蔓延,11月12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四川省农村地区坝坝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规定,50人以上(含50人)的农村坝坝宴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举办者应当在举办前2日进行备案,人数规模控制在100人以内。此外,县(市、区)域内发生本土疫情和应急状态期间,坝坝宴一律停办。
《意见》规定,农村坝坝宴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对每餐次就餐人数50人以上(含50人)的农村坝坝宴实行备案制度,举办者应当在举办前2日(丧事家宴及时报告,下同),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所在村委会提交《农村坝坝宴备案表》,备案表需载明就餐时间、地点、就餐人数等信息。
防控要求:
一、市域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应急状态期间),农村坝坝宴一律停办。
二、农村坝坝宴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坝坝宴尽量在室外举办,保持1米以上桌距,每餐次用餐最多不超过10桌或100人(包括流水席规模);室内举办应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做好场所清洁、消毒消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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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农村坝坝宴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坝坝宴举办者及乡厨须在“达州食安数智云”监管平台(关注“达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运用“食安监管”模块)进行“双申报、双备案”操作。
每餐次人数在50人以内(含50人),由举办地乡(镇)人民政府督导村委会安排疫情防控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每餐次人数50人—100人(含100人),由举办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疫情防控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五、举办者配备足够的消毒清洁设备,提供必要的口罩、手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保持聚餐场地干净卫生,及时清理餐余垃圾。
六、举办者不邀请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旅居史或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与聚餐。不邀请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与聚餐。不邀请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参与聚餐。
七、举办者落实测温、验码措施,登记聚餐人员信息;对厨师团队核酸检测报告、疫苗接种情况、健康状况的核验;明确专人劝导督促就餐人员非就餐时佩戴口罩,维护好入场、就餐、离场秩序,确保人员不扎堆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