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江门摆地摊的相关规定和条件如下:
1、允许沿街商铺越门经营
允许次干道、内街小巷沿街商户在保证人行道畅通的前提下,在划定范围及规定时间内进行店外摆设商品、桌椅、广告牌等;允许餐饮店在店外设置就餐区域或顾客临时等候区,禁止在店外清洗、烹饪食物、加工作业,摆放、清洗炉具餐具。
2、允许设置临时马路市场
开放部分内街小巷、闲置空地等设置日间马路市场、夜间灯光夜市。划定地界、固定摊位,实行摊位编号统一管理;完善消防、照明、环卫等配套设施;明确经营时间;安置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零售及农产品商户进驻,保障基本生活品便民供应
3、允许流动摊贩在指定区域临时贩卖经营
对具备条件的内街小巷、小区周边等区域适度放宽管控,允许农户、小手工业者临时设摊摆卖自产自销农产品或其他手工制品;实行分时段管理。
4、允许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开展占道促销
大型商场、商业综合体可在商场红线范围内开展形象展示、宣传和促销活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