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关于邻水县全域静态管理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对邻水县全域实施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第1号)》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从即时起,对邻水县城区道路交通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除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用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救治车辆、民生保供车辆、物资配送车辆、抢险救援车辆、应急车辆、殡葬车辆、军警车辆以及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的车辆外,禁止其余所有车辆(含二、三轮电动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在实行红灯管控时,允许通行的车辆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减速安全有序通行,具体解除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望广大市民朋友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工作,非必要不出行,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车辆和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