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县广大居民充分理解、积极配合,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赢得了宝贵时间,汇聚了强大力量。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仍然存在隐蔽传播风险。为彻底切断传播链,有效排除疫情蔓延、扩散和外溢,早日实现社会面清零,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11日0时至2022年10月13日24时,在全县范围内继续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并对疫情防控措施作出相应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县城区二环路内和回龙镇全域严格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见下文)继续执行临时管控措施,全体居民原则居家,从严限制人员流动;每户每2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就地就近采购生活物资,严格执行1小时内返回制度。坚持每日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临时封控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二、除上述区域外,中江县其他区域以乡镇为单位,在本乡镇内部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管控期内再进行2次全员核酸检测,同时继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原则上禁止跨乡镇流动。
三、从严进行交通管控,严格限制跨县域流动。
因临时管控给广大居民朋友带来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继续理解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保持积极健康心态,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力争早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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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有关要求,中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乡镇、村(社区)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二、自10月7日6时起,全县所有居民原则居家。城镇内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1小时就近采买生活物资。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人员,经居住地村(社区)同意可以出入。
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参与村(社区)防疫和服务工作。
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人员,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全县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中江,确有特殊需要,经核实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开。
三、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四、自10月7日6时起,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保供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五、各乡镇和村(社区)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特别是要做好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