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补贴对象:
城区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具有城区城镇户口;最低收入、低收入家庭(月收入700元以下);无住房(无自有产权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3平方米(使用面积小于10平方米)。
申请方式:
向户籍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城区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向户籍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宜昌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住房证明、婚姻证明材料,以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收入或低收入证明材料,并书面同意区房管、民政部门分别对其家庭住房、收入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应向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申请。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