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子区学生资助政策如下: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儿童。
1.资助条件:经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2.资助标准: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3档:1档1000元、2档1200元、3档1400元。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3.资助比例:平均资助面为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的10%。
(二)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1.资助条件:对就读于普惠性幼儿园的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重点困境及特困供养学生。
2.免保教费标准:公办幼儿园如实免除,民办幼儿园按照同等公办幼儿园标准免除。
二、义务教育学校资助政策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1250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人数的30%。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补助生活费625元。资助比例: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人数的8%。
(三)义务教育特困生救助。救助条件:难以支付学生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主要指低保家庭中脱贫享受政策及边缘易治贫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重点困境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患有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资金来源:教育系统“爱心一日捐”资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救助1000元。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条件:全日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500元、2档2000元、3档2500元。
3.资助比例: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的10%。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资助条件:在普通高中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重点困境及特困供养学生。
2.免学杂费标准:公办高中如实免除,民办高中按照同等公办高中免除。
*申请发放流程:
学生或家长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议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教体局资助中心按学期发放至学生本人邮政储蓄银行卡。
学生资助咨询电话:0536-76685789;1866365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