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寒返寒人员报备工作的通告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进一步防范疫情输入,加强外来人员管控,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寒返寒人员主动申报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
(一)申报对象
1.境外入寒返寒人员(指出国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2.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寒返寒人员。
(二)申报要求
1.拟由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寒返寒人员,由本人或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 3 天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备。
2.人员在到达寒亭后,必须在 12 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告,如实申报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是否从事冷链物流行业等相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出示“三码”(健康通行码、疫苗接种码和行程轨迹码)。
3.宾馆、酒店、出租房等要严格落实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寒返寒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对所有省外来人及省内重点地区来人必须详细核实有关情况,按规定将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及时向当地(街区)疫情防控
指挥部报告,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者,必须立即同时报区委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三)防控措施
1.对不同风险程度的返乡人员实施分类精准管理,严格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版)》和最新发布的重点地区来人管控措施要求,力争 24小时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境外入寒返寒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3.境外、国内外疫情重点地区入寒返寒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单位报告,由所在社区(村居)、单位联系安排定点医院,由专人专车(救护车)尽快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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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督举报
居民有义务对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寒返寒人员进行监督,敦促其按规定申报登记。发现上述人员不主动申报或涉嫌逃
避集中隔离观察的,可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也可拨打公开举报电话( 见附件)。对举报线索查实的,奖励线索提报人现金200 元—500 元,并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接报后,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法律责任
(一)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从严追究当事人及亲属或
相关单位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进行隔离(集中或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私自外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居民朋友们,为了寒亭的安全,为了您的健康,请自觉遵守我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举报疫情线索,汇聚起齐心协力、共克时艰的强大合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
附:区委疫情指挥部和各街区报备电话
寒亭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