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孙某某行动轨迹的通告
10月12日14:25时,县疾控中心接到苏州市昆山区疾控中心推送我县1名密接协查工单,县疫防办流调专班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密接孙某某已在我县集中隔离,10月12日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该密接的密切接触者正在排查,落实隔离管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与密接孙某某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紧急寻找以下时段轨迹交叉人员:
孙某某活动轨迹:
10月7日15:24左右从江苏省昆山市自驾从石台下高速,在高速路口核酸采样点“落地检”。
18:00-20:00左右在万明酒家(石台县大桥新村西9幢3号)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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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18:00-20:00左右在万明酒家(石台县大桥新村西9幢3号)就餐。
10月10日18:00-20:00左右在大灶台(石台县人民北路3号)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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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18:00-20:00左右在小食居(石台县和平南路14号)就餐。
10月12日11:55-12:02左右在石台县农商行采样点采集核酸。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凡上述时间与密接可能有接触或轨迹有交叉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乡镇或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并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转运至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密切接触者不是确诊病例,请广大居民理解配合,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多通风,外出戴口罩,保持适当社交距离,积极接种新冠疫苗。
县疾控中心电话:0566-6029022
县疫防办联系电话:0566-6026943
石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