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发布了《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培训类)有序复工复学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区指挥部各工作组,区直有关部门,各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培训类):
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的《关于有序恢复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的通知》精神,在前期对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培训类)复工复学条件逐一进行核验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现就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培训类)有序复工复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复学时间
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经核验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培训类)于2022年5月11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核验未合格的不予复工复学。
二、复工复学要求
1.各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培训类)在恢复线下教学前,要对培训场所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每次培训活动开始前和结束后,必须进行清洁和科学消毒消杀,并做到开窗通风。
2.各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培训类)恢复线下教学前,要动态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复学前连续14 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等,建立健全健康台账。所有员工须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并查验行程码、健康码。恢复线下教学后所有员工必须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
3.各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培训类)要严格落实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学生家长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培训场所。师生员工进入时需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反向扫学生场所个人码。快递、包裹、外卖一律不允许入内。不得举办外出研学和其他交流活动,最大限度缩小人员活动范围,减少人员交叉流动。
三、保障措施
区教育和体育局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体育场馆(培训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经营的,一经发现,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直至取缔办学资格。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