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淄博市临时救助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
2、所在村(居)委会对其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村(居)民主评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上报镇(街道)民政办。
3、镇(街道)民政办对村(居)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入户调查,提出救助意见,上报区(县)民政部门。
4、区(县)民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通过人社、车管、工商、房管等部门进行部门联动机制核对后,进行审批。
5、救助金由区(县)民政部门通过社会化发放。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县民政部门、镇办民政办。
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