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书面报备
凡从济宁市域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必须于食品到达24 小时前,向目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报备内容包含经营者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品名、数量、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批号、运输单位(车辆)、产品存放冷库、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不进行报备的一律关停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查处。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对到达的进口冷链食品立即按规范开展食品、人员、车辆、环境核酸检测。
二、系统报备
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分装、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和批发销售台账,将购销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