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寒假放假轮休及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元旦及寒假期间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分批次、错区域、错峰开学返校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2年寒假放假轮休及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全体教职工轮休从1月10日(星期一)开始,至2月18日(星期五)结束;1月8日(星期六)、1月9日(星期天)、2月19日(星期六)、2月20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2.本学期考试结束后,全体学生可以离校;2月19日(星期六)、2月20日(星期日)注册报到。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各系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务处的要求,认真完成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和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及时完成阅卷评分和成绩登分统计工作,安排落实好下学期的教学任务。
2.坚持“错峰”原则,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离校。寒假期间,所有学生均应离校返家,应返尽返。2022年1月10日前,学生均应离校。离校返家期间,学生要加强个人防护,外出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离校学生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因疫情影响等暂缓离校学生,待家庭所在地降为低风险区域后离校返家。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工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人员健康信息跟踪报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排查报告等工作。自2022年2月4日起,离校学生开始健康打卡。学生离开家庭所在地活动,需向学院报告。教职工跨市区活动需报备行程,跨省出行须报批。保卫科对所有进校人员均须进行身份核验、健康码核验和体温检测。非学校教职工进校,须严格执行学院疫情防控有关管理规定。师生员工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倡导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合理出行,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师生员工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限制师生员工前往国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坚持非必要不出境,严格审批制度。
4.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安排。教务处提前制定2022年春季学期线上、线下教学工作预案,做好春季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返校前14天内有江苏省外旅居史、行程史的师生员工,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返校,返校后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7天的跟踪健康监测。
5.加强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工作。寒假前,各系、各部门必须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法制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同时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寒假期间,保卫科要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大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做好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6.扎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工会要组织对寒假期间坚守岗位的教职工、留校学生、生活困难教职工进行慰问。
7.后勤管理处要积极做好水电供应、应急维修、物业保安服务等保障工作。
8.寒假期间,学院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总值班。值班地点在桥头校区沐德苑224室,值班室钥匙在前台领取,总值班电话:87762197,假期值班时间为8:30—次日8:30,沐德苑提供餐食。沐德苑、保卫科、水电组、图书馆、文体馆、公寓中心、医务室根据寒假值班安排表值班。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将抽查值班情况,并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部署,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时刻保持警惕意识,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学院疫情防控各工作组要加强风险研判,紧盯重点人员、重点环节,切实履行职责,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疫措施落实到位。
2.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应急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严格执行院领导带班和总值班制度。各单位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岗、离岗,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各类值班事务。各单位要完善应急工作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3.各系、各部门要围绕“十个严禁”对教职工开展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十项准则》,树立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新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江苏省委十项规定,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