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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缴周期调整
(1)从5月起,各参保单位办理用工参保、退工停保登记备案的,申报周期统一调整为上月11日至当月6日
(2)每月7至10日暂停办理人员增减业务,核定当月应缴社保费
(3)11日起,缴纳当月社保费
2、申报模式调整
缴费基数采取“按社保年度申报”方式,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保年度
3、人员增减变动调整
每月1日至6日办理人员变动后当月生效,11日至月底办理人员变动次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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