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及报名材料说明
一、填报说明
(一)关于推荐医师专业
1、推荐医师“专业”
推荐医师专业为推荐医师主要从事的中医临床具体专业,由推荐医师主要执业机构出具其从事的专业证明,且应与职称证书中专业相符。
2、“相应”专业的解释
(1)申请内服方药类的。申请人申报的“病证范围”应与推荐医师从事专业相同。如申请“肺系病类”或“咳嗽病”,推荐医师专业应为“肺病科”或“呼吸内科”,且职称证书专业为“中医内科”或“中西医结合内科”,不能是“中医外科”“中医妇科”等。
(2)申请外治技术类的。申请人申报的“技术类别”应与推荐医师从事专业相同。如申请“针刺类技术”的,推荐医师专业应为“针灸科”,且职称证书专业为“针灸科”;申请“骨伤类技术”或“肛肠类技术”的,推荐医师专业应分别为“骨伤科”“肛肠科”,且职称证书专业分别为“中医骨伤科”“中医肛肠科”。
(3)同时申请内服方药和外治技术的,推荐医师专业应至少有一名分别对应“病证范围”和“技术类别”。如申请“内服方药、毫针技术治疗咳嗽病”,则一名推荐医师专业应为“肺病科”或“呼吸内科”,且职称证书专业为“中医内科”或“中西医结合内科”,另一名推荐医师专业应为“针灸科”,且职称证书专业为“针灸科”。
(二)关于中医医术专长申报
中医医术专长包括申请人所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擅长诊治的病证范围。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诊治的病证范围应为对应关系,即“使用××技术诊治××病证”。医术专长还应符合“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标准。
医术专长的申请按照“中医药技术方法+中医疾病名称”模式确定申请的医术专长,一名申请人仅限申请一个医术专长。其中,中医药技术方法分内服方药、外治技术、内外兼有三类,仅限选填其中一类。选填“内服方药”类的申请人须列举常用的方剂名称;选填“外治技术”类的申请人须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附件7),明确外治技术类别和外治技术名称,使用外敷或熏洗类药物的,须列举常用药物;选填“内外兼有”类的申请人须列举常用的方剂名称并对照《中医医疗技术目录》,明确外治技术类别和外治技术名称。中医疾病名称须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附件6)填写。
1、关于外治技术
(1)对照《中医医疗技术手册目录》,申请的外治技术应明确到“技术类别”中的具体“技术名称”。如申请“针刺类技术”的“毫针技术”,而不能仅申请“针刺类技术”。
(2)外治技术可以申请一个技术类别中的一项或者几项外治技术,或者同时申请多个技术类别中的多项外治技术。如申请“针刺类技术”的“毫针技术”,或者“灸类技术”的“隔物灸技术”、“温针灸技术”,或者“针刺类技术”的“头针技术”、“灸类技术”的“悬灸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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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中医疾病名称
对照《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仅可申请“某一类”或“某一类中的几个疾病”,不可跨类别申请。
(1)申请“某一类”表示该病类的多个疾病均掌握。如申请“内科”的“肺系病类”,就表示掌握“咳嗽病”到“肺衰病”等11个疾病。
(2)申请“某一类中的几个疾病”表示仅掌握几种单一疾病。如选择“内科”中“肺系病类”的“咳嗽病”,就表示仅掌握“咳嗽病”1个疾病;如选择“内科”中“肺系病类”的“咳嗽病”和 “肺衰病”,就表示仅掌握“咳嗽病” 和 “肺衰病”2个疾病。
3、关于申报范围
考核注册遵循“报什么、考什么,考什么、注册什么”原则,申报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中医疾病越多,考核范围越大。考核结论为综合评定结果,建议申请人慎重选择申报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中医疾病的数量。
二、报名材料说明
(一)有关报名表格应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提交后打印,申请人所有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两份,连同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提交现场确认报名。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现场确认核对后退回,其中师承学习人员跟师学习材料包括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存备查,考核工作结束后退回申请人。报名材料除有关签字、证明(如签名、患者证明、居委会证明、推荐医师专业证明)等须原件外,其它一律用复印件,且一经提交,不予退回,除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因审核需要,要求补充的材料外,不再接收任何材料。提交的复印件要确保复印全面、清晰、可辨认,并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现场确认人员签字确认。手写的字迹应工整、清晰、无涂改,并确保可辨认。
(二)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按照下列顺序排列并标注页码后,用夹子固定(请勿装订)装档案袋,提交现场确认报名。
师承学习人员:
1、近6个月1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3张(装照片袋,照片背面写上所在市、县、姓名);
2、《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师承学习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
5、指导老师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非副高职称的提供);
6、两名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证明复印件,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非副高职称的提供)、专业证明;
7、《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请表》(根据情况提供);
8、《江苏省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9、《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高中以上学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根据情况提供);
10、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单独夹子固定);
11、跟师学习材料(学习笔记、临床实践记录等)原件。
多年实践人员:
1、近6个月1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3张(装照片袋,照片背面写上所在市、县、姓名);
2、《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多年实践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中医医术专长综述表》;
5、两名推荐医师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证明复印件,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证明(非副高职称的提供)、专业证明;
6、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证明材料: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5年证明,或者至少10名患者的推荐证明及汇总表;
7、《江苏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现场辨识中药申请表》(根据情况提供);
8、《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及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5年证明、《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根据情况提供);
9、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5例(单独夹子固定);
10、具有医术渊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单独夹子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