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自天津来涞返涞人员主动报备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截至1月8日21时,天津市已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20例,本轮天津疫情经专家判断为传播力非常强的奥密克戎毒株,并已隐匿传播一段时间,形势极其严峻。为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来涞返涞人员要立即主动报备
凡2021年12月23日以来,目前所有在涞水且去过天津市的人员,尤其来自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乡镇(社区)或单位报备,并配合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自即日起,所有自天津市来涞返涞人员要积极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并配合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在天津上学的涞水县籍学生,返乡之前要积极主动报备,配合乡镇(社区)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行程,拒不执行防疫措施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二、加强个人健康监测
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县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对隐瞒行程、拒不接受发热门诊检查、留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非必要不远行
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调整,非必须不前往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所在乡镇(社区)或工作单位审批、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涞后,主动向所在乡镇(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四、加强场所管理
全县各单位部门、各公共场所要张贴场所码,已经损坏的要及时更换,所有人员应扫码进入;各单位部门原则上不举行大型的人员聚集性会议、促销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以线上、非接触性为主。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原则,非必要不举行大型聚集性活动。
五、加强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公民社会责任。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措施,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确诊病例地区旅居史的来涞人员,要及时向所在乡镇(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各乡镇(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加强公共场所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管。针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主体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
六、做好个人防护
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请符合条件的群众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和新冠疫苗加强针,共同加快构建我县免疫屏障。
涞水县防疫办电话:0312-4569571
涞水县卫健局电话:0312-4522340
特此通告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