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明白纸
创业担保贷款
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对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担保和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0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港澳台来鲁创业青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
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含教育培训机构)或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各类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商业贷款。逾期不予贴息。个人借款人在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后,在其它单位实现就业或参加社保的应当退回创业担保贷款,并不予贴息。
个人贷款需申报材料:申请人按要求持身份证、户口本、人员类别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以上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0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1、小微企业应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19〕96号)、《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27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泰财金〔2020〕2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
2、小微企业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还款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与借款人商定。按贷款合同签订日给予贷款基础利率50%的贴息,展期、逾期不予贴息。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和个人,还款后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和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小微企业申请资格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岱岳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企业职工花名册
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5.企业财务报表等(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所在乡镇人社所应为符合条件企业出具《岱岳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资格认定推荐表》。
将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信息据实录入山东省公共就业服务系统;指导企业与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关系进行网上备案。
03、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
1.自然人反担保: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担保公司认可的其他具备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反担保:按有关规定可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所有权(需提供抵押人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等;
3.质押反担保:自然人或企业拥有的银行存单、股权、债权等;
4.第三方机构反担保: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等提供反担保;
5.担保公司认可的其他反担保方式。
04、创业担保贷款审批程序
1.申请个人/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地的就业部门提报申请,个人填写《泰安市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企业填写《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认定证明表》;
2.向担保公司及经办银行提交贷款基础材料;
3.担保公司会同经办银行共同对申请个人/企业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担保、反担保手续,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审批放贷手续;
4.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对创业担保贷款进行贴息。
业务咨询办理咨询电话
岱岳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小额担保贷款办公室
8568782
粥店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8495340
天平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8569230
山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8613113
汶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8712013
祝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8693058
范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8681775
角峪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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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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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8533001
夏张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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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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