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实施意见》(绍政发〔2019〕7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提升青少年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根据《浙江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与交流管理办法》、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部分竞技项目“区队校办”网点的通知》(越教体〔2020〕132号)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总量控制、注重实绩、择优推荐、定向录取、公正公开。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注册在越城区的运动员;
2.尚未进行运动员注册且具有越城区属中小学校学籍、幼儿园园籍的学生;
三、招生条件
2020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内参加区级及以上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计划内比赛中获奖(以获奖证书及成绩册为准)的运动员,符合下列条件:
幼升小:在幼儿园阶段参加由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及以上主办的比赛中获个人前六名;由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体育局举办的比赛中获个人前二名;由越城区教体局主办的比赛中获个人第一名的学生。
小学或小升初:在小学阶段参加由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共同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浙江省及以上比赛个人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获绍兴市比赛个人前两名或集体项目前两名的主力队员;获越城区比赛个人第一名或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因疫情影响,2022年计划内未举办的市青少年锦标赛和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且为区体育学校招生项目的,允许有特长的运动员经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聘用教练员和就读学校校(园)长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推荐,每名聘用教练员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区体育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区体育学校统一组织的素质测评,专项比赛成绩按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第一名成绩计入。
集体项目指篮球(五人制)、排球和足球三个项目,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身份证明须经主教练和校长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方有效。
以上获奖如遇等奖获取的,则以实际名次进行排列。
四、赛事及次序
1.全国比赛(依次为全运会、单项锦标赛);
2.浙江省比赛(依次为省运会、单项锦标赛);
3.浙江省学生阳光体育四项联赛省级赛(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
4.绍兴市比赛(依次为市运会、单项锦标赛);
5.浙江省学生阳光体育四项联赛绍兴市级赛(篮球、足球、乒乓球、游泳);
6.越城区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
五、招生项目
田径、游泳、足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柔道、摔跤、拳击、跆拳道、武术套路、蹦技、射击、击剑、国际象棋、国际跳棋、五子棋。
六、招生计划
根据越城区体育学校体育运动项目建设需要,确定各项目招生名额,详见《2022年越城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运动员招生名额计划表》(附件1)。
七、招生程序
(一)集中推荐
1.凡符合推荐条件者,填写《2022年越城区体育学校运动员招生报名表》(附件2),经家长签名同意;
2.由推荐校(园)负责初审、汇总并填写《2022年越城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运动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校(园)长签名并加盖校(园)公章;
3.以校(园)为单位上交以下材料(原件待初审后归还):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比赛获奖证书(指已获得符合报名条件内最高级别赛事的一次最优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和成绩册;
(3)因疫情影响,获准报名的运动员,须交经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聘用教练员和校(园)长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推荐材料;
(4)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身份证明须经主教练和校长共同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5)《2022年越城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运动员招生报名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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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2年越城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运动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
报名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4日(附件2、附件3电子稿同时用钉钉发孟老师),联系人:孟观荣,联系电话:15355529099。
(二)统一测评
推荐入围对象均须参加区体育学校统一组织的素质测评,测评时间、办法及评分标准另行通知。推荐入围对象如遇参加上级比赛冲突的,报经区体育学校同意,可延缓素质测评。素质测评和专项比赛成绩审核累计总分必须达到60分。
(三)审核录取
越城区体育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素质测评40%和专项比赛成绩审核60%累计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总分相同的,以参加体育比赛取得的荣誉高者优先录取,次序为全国赛事前6名→省级赛事前6名→市级赛事前2名→区级赛事第1名。如再相同,则以素质测评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如素质测评和专项比赛成绩均相同者,则以出生年月小者优先录取,如仍一致,则均予录取。
拟录用名单在区教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区教体局“区队校队”部分项目运动员学籍安排的相关决议落实运动员学籍注册。异议查实或放弃录取资格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签订协议
录取运动员,由区体育学校与运动员签订训练、比赛协议,明确其在学习期间必须参加常规训练和一年二次的寒暑假集训,并代表越城区或学校参加相关比赛的义务,并报区教体局体育科备案。若无故拒绝参加训练及相关比赛以及尚未注册过的运动员当年度未注册在越城区者,则退回原学籍学校,并取消其高一级学校体育推荐生资格。
八、“市队县办”排球项目因市体校暂无初定名单,招生办法另行制定。
九、本招生办法由区体育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越城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运动员招生名额一览表
2.2022年越城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运动员招生报名表
3.2022年越城区体育学校“区队校办”项目运动员推荐汇总表
绍兴市越城区体育学校
2022年6月20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表格电子稿请点击链接到越城教体信息服务网下载
http://www.ycqedu.cn/gggs/tzwj/content_89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