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促进青年就业,加强高校毕业生岗位实践及就业服务能力,根据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本单位实际情况,现拟招录部分青年就业岗位,具体如下:
一、原则和方式招聘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选择德才兼备人员录取。
二、招收名额和信息发布拟招收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人员岗位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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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身体健康,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高中以上学历16-24岁失业青年,(医学院校毕业生优先)。
2、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3、未享受过政府各类就业扶持政策,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用工合同且尚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的人员、无创业记录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收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见习期限、待遇及工作地点
1、见习期限:见习期一年,到期自动解除
2、待遇:见习期间发放不低于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即每月1900元;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即日起至招录满为止,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到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有纸质版提供复印件,无纸质版提供电子版编号)。
2、资格审查:由本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合格后履行录用手续。
3、报名地点: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7122505
滦州市疾控中心
电话:0315-7122505
传真:0315-710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