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及周边地区疫情实际情况,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6月17日18:00起,优化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来(返)人员报备措施。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不来永返永;出现阳性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永返永人员,至少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村街(社区)、单位报备。
二、加强居民进出管理。坚持村街(社区)24小时卡口值守,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单位、楼宇、村街(社区),参加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有组织的聚集性活动(不超过50人),严格测温、扫码,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查验核酸检测情况。
三、重点民生服务行业有序开业。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生活必需品生产经营企业、超市、粮油菜店、药店等,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后,在做好人员限流情况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餐饮经营单位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开放堂食服务,但要严格控制人流密度,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合理保持就餐间距,提倡隔位就坐、打包外卖、使用移动支付等无接触方式结算。
四、公共场所有序开放。图书馆、电影院、美术馆、文化馆和体育健身等各类服务场所,公园、景点、景区等各类公共场所,坚持“限量、预约、错峰”,按照75%限流有序开放。
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朋友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居民朋友,要积极进行加强免疫,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为加快落实上级关于稳定经济增长一揽子计划相关政策、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我县将多措并举支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持续加力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济发展活力。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场所及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四方责任”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社交距离,减少人群聚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永清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