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绵阳市继续按照《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绵人社办(2018)180号)相关规定实施高温津贴政策,
从7月1日起,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8元,对于高温津贴未发放的或低于发放标准,劳动者可向人社部门举报。
绵阳市高温津贴标准是经过综合考虑绵阳市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增长等情况决定的。一般5年为一个调整周期。
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工作条件,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指定规章制度等方式,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温津贴支付制度,确定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和工种等,并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贴所需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但不计入当地最低工资。
THE END